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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或将不得作为专利发明人
时间:2024-12-13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就《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到,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 4.1.2 节明确记载了“发明人应当是个人,请求书中不得填写单位或者集体,以及人工智能名称”。


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人工智能系统以及其他非自然人不得作为发明人。当存在多个发明人时,每个发明人都必须是自然人。发明人所享有的获得收益的财产权利和署名的人身权利均属于民事权利,只有符合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 才能作为发明人相关民事权利的权利人,人工智能系统目前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因此不能作为发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