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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明专利的几类主体称呼,一定要了解!
时间:2024-09-29

很多小伙伴咨询: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一定得是同一个人吗?要是不一样我还能申请专利吗?

专利发明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因此,当事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所主张的发明人,应当是为使创新成果具备“实质性特点”真实地贡献了技术创新或设计创意的人,这样的一个或者多个自然人属于专利法意义上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应该直接、全程参与进整个发明创造中。在团队完成创新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辅助工作、保障工作的人虽有贡献,但该贡献的着力点并不是直接作用于“实质性特点”本身。


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说,专利申请权人就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


申请人是针对发明人的发明申请专利的人,可以是发明人或者发明人的单位,或者发明人授权给其他的个人或者单位申请,如果最后专利授权,专利申请人就是专利权人了!


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指的是拥有这份专利的权利的所有人及持有人,请注意,这里的人可以是单位。


三者关系


申请人和发明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同一人,比如你为完成公司任务做出的发明申请专利,公司作为法人就应该是申请人,若专利得到授权,公司就是专利权人。专利授权一定是授权给申请人。


专利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享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和署名的权利,却没有独自使用、占有、处分专利的权利,只能变更不能转让。


专利申请人是提出专利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当专利审查通过之后,专利申请人就成为专利权人,具有主张专利法所赋予专利的权利。简单说,申请人就是专利还在审查中的称呼,审查通过后身份就变成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才能拿着专利去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