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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递交美国专利的两种方式——371&111
时间:2024-08-20

申请美国专利有三种途径:1)直接申请;2)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3)通过PCT途径申请。但是你知道吗,不同于其他PCT成员国,PCT递交美国专利申请有两种途径。一种方式和进入其他PCT成员国类似,即通过PCT国际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简称为国家阶段方式),依据美国法律35 U.S.C.371,也被称为传统371途径。另一种方式是美国特有的方式,以PCT申请作为母案在美国提出继续申请或部分继续申请,简称为(旁路申请方式(Bypass Application)),依据美国法律35 U.S.C.111,也被成为111(Bypass)途径。


一张图表对比两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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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传统371途径相关的审查标准需结合PCT条约中的规定;而111(Bypass)途径就是一件新的美国申请,不在PCT条约的制约框架内,与常规美国专利申请等同对待。111(Bypass)途径集中了PCT申请的长考量期(优先权日起30个月)和美国申请的审查灵活高效两大优势,但是111(Bypass)途径对专利单一性的审查更严苛。因此,两种申请方式各有利弊,申请人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您不了解两种途径该怎么选择,可以联系专业涉外代理机构——高沃知识产权为您提供更合理的保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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