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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行阳光代理“AUTUMN ALLEY”商标异议成功
时间:2023-12-07

我公司受德某创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申请人名义为张德福指定在第21类商品上申请的第62055253号“”商标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最终成功。


商标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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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异议人还先后在多个类别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包括“ZHOUWHJJ” “CARROTEZ”“SRHMX”“MIAMICA”等多件与他人商标字母组合完全相同的商标。被异议人一贯具有复制或抄袭他人商业标识的故意,违背了《商标法》关于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立法精神,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并有损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被异议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二、以“Autumn Alley”作为异议人域名显著识别文字同名主打品牌,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就已经在我国国内建立起了极高的知名度;被异议商标与之文字构成完全相同,且指定使用在具有高度关联的类似商品上,侵犯了异议人的域名权并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不予核准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第62055253号“AUTUMN ALLEY”商标不予注册。